字号:    

《全球博客文摘精典周刊-法制社会》:名词:一个中国

              [CCCA书画院]傅红革国际时事漫画http://fuhongge.blog.sohu.com

《全球博客文摘精典周刊-法制社会》:

名词:一个中国

一个中国即指“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是台湾海峡两岸政府的政治政策和原则。其内容表述与含义基本相同,从各自宪法的角度看均是相互包含对方。

1990年代以前,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台湾,都反对双方均为国际承认,要求别的国家选择一方代表中国并建立外交关系。到了1990年代,台湾由于邦交国逐渐减少,不得不推行“务实外交”,渐渐放弃了这个政策。中国大陆依然继续坚持这一政策不变。

根据这个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它国家建交时,特别强调对方应支持一个中国政策。另外,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愿同时与北京方面和台北方面保持外交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对方国家和北京对一个中国的定义略有不同,但不妨碍整体含义。1971年后,几乎所有与北京方面建交的国家,在“中国代表权问题”方面,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在“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方面,对于北京方面宣称“台湾是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或一省)”的立场,则有“承认”、“认知”、“注意到”、“了解并尊重”这些用词上的不同是给予认识的细微差异并不代表台湾从法理和任何其它角度独立于中国之外。

2006年3月,在野的中国国民党前党主席马英九访问美国时明确表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美国政府也随即向马英九重申:‘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美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变,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论述

国际外交方面:主张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两岸关系方面:两岸都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两岸两会交往方面:主张“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统一,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是不可分割的,台湾的政治地位应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讨论。”


一国两制,是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的一种两岸统一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直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对于一些细节也在进行微调。比如在1990年代及之前,最后一般都会加上一句“不能让台湾的现状一直维持下去”;这可以理解成:如果台湾方面不推动两岸统一,大陆就会采取必要措施;不过,这一点在最近几乎都被删除了,有人据此认为说大陆官方认可“维持现状”也是解决台湾问题的一个方法;但是也有人认为大陆官方一直以和平统一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终目标,在反分裂国家法中也规定了和平统一必要条件完全丧失作为采取非和平手段的原因之一。

中华民国的论述


蒋中正、蒋经国主政时期:


无论是1951-1971年联合国中国代表权之争的“汉贼不两立”,或1978年以后所坚持的“三不政策”,主政的国民党皆是以“一个中国”政策来维护中华民国法统。其表述正如1976年,时任行政院长的蒋经国说:“我们的原则是,今天只有一个中国,而代表中国的政府,就是中华民国。”两蒋时期的“一个中国”乃是专指“中国的代表权问题”,并不涉及“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

李登辉主政时期:


主政初期基本承袭蒋经国的内外政策,是“没有李登辉政策的李登辉时期”。之后因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开始推动“对等地位”为原则的两岸交流,“一个中国”的内容开始历经各种变化。在政府层面的描述曾有“一国两府”(并未正式提出)、“一国两区”(1990年)、“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1991年)、“一个中国指向的阶段性两个中国政策”(1993)、“一个分治的中国”(1997)、“特殊的国与国关系”(1999)等主张。其内涵可总结如下:

单一排斥性的论述:如1992年,国家统一委员会关于“一个中国涵义”定义,即“一个中国即是中华民国”的说法。


去政治化的论述:如“一个中国指向的阶段性两个中国政策”,“一个中国”为历史的、文化的、地理的、血缘上的“一个中国”,不是政治上的“一个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都是如此意义下的中国的一部分。


切割时间序列的论述:“一个中国”是过去式的,也是未来式的,但并非“现在式”。“过去式”的表述,认为“一个中国”是指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现在式”的表述,认为自1949年起两岸处于暂时的分裂分治状态,“一个中国”是“一个分治的中国”,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两岸共识前提下,为两个互不否认的“对等政治实体”,1997年,将两岸关系定位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被简称为两国论)。“未来式”的表述,认为“一个中国”是指自由、民主、均富、统一的新中国。


同时涵盖双方的论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不等于“中国”,谁也不能代表全中国。“台湾”并不等于“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等于“整个中国”。“一个中国”同时包括“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1999年“陆委会”表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政府不承认、不否认”

(参考:《台湾主权与一个中国论述大事记》,国史馆,2002,ISBN 9570107545)

因为外交语言的关系,外国在台湾设立“贸易办事处”、台湾政府在外国设立“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等组织,来代表各自在对方的利益。


 世界各国的看法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认知(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马尔代夫、约旦、葡萄牙、尼日尔、博茨瓦纳、几内亚等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一省)。”


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西班牙等八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认知(acknowledge)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一省)。”


泰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认知(acknowledge)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意大利、比利时、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十三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注意到(take note of)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一省)。”


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了解并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


菲律宾: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了解并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荷兰: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尊重(respect)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


土耳其、伊朗、爱尔兰、奥地利、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等三十二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公报中没有提及台湾。
孟加拉、德国、利比亚、墨西哥、冈比亚等十国:只提自某日起建交换使

 

两个中国

两个中国即“一个中华民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因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大陆地区成立,中华民国管辖地区局限于台澎金马之后,在国际上所衍生的中国代表权争议而产生。中华民国政府国民党执政时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1949年迄今,官方的宣示均为反对“两个中国”,但其内涵与宣示的目的并不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始终反对在国际上出现“两个中国”,即一个国家同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并同时与这两个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其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中华民国政府已经在1949年被推翻并失去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全中国”的合法主权,但事实上,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存在并有效统治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台澎金马)。

一直以来,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列为两项对台湾的最基本政策,几乎任何涉及两岸问题的官方文件及发言都会提及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现在也是如此),但在“两个中国”的程况底下因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天就成事实。

北京政府一直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与任何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国家一旦与中华民国政府建交,就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即刻断绝外交关系,以避免间接承认中华民国的主权国家地位。同样的,任何一个只接纳主权国家为会员的国际组织(主要是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等)一旦接纳中华民国政府为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一定会立即退出。

必须明确的是,两个中国指的是有两个政府宣称对中国的不同地区声明拥有独立的主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对中国大陆地区声明主权,而中华民国政府只对台湾地区声明主权),从而造成中国的分裂。而当有两个政府同时宣称对全中国拥有主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中华民国政府同时对全中国声明主权),则不构成两个中国,只是一个中国前提下对“中国”这个涵义的不同解释,这也是两岸在1992年所达成的“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内涵。

因此而产生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明确表示反对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修改宪法或制订新宪法修改其领土疆域。因为只要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依然未曾明确划定领土范围,就不出现“两个中国”的问题;但是一旦修改宪法并更改疆域只限于台湾地区,就会出现两个中国或是一中一台的状况,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丧失统一台湾(即中华民国)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目标是消灭中华民国。在现实上台湾人目前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想在台湾以外消灭中华民国,而在台湾内部则希望维持中华民国的不变。有些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作为是为了避免“直接消灭中华民国,则台湾人会以台湾国取代”,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想要让台湾人被“台湾以外的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台湾的一中则是中华民国”麻痹;藉此慢慢的吃掉中华民国的国际地位、达到一国两制的目标。

 

分类:默认分类
?次阅读
 2007-03-29 00:18